7月8日中午,西安市住建局發布重磅消息:西安二手房指導價政策,正式出臺。
各有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精神,落實《關于建立房地聯動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市政辦發〔2021〕20號)有關規定,促進二手住房市場信息透明,經市政府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區為單位,充分參考二手住房網簽成交價格、評估價格等因素,經調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發布。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不得以“學區房”“學位房”等名義炒作房價,不得誘導小區業主參與哄抬房價。
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環節的有關機構要將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作為參考依據,引導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穩定市場預期。
四、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要對已掛牌房源開展自查,下架價格虛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區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要對轄區房源掛牌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于不按規定執行的,抄報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7月8日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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