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咸陽全國林業碳匯試點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咸政發〔2023〕10號),走深走實全國林業碳匯試點市建設,創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保護集體林所有人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推進集體林地“三權分置”改革,規范集體林地林業碳匯開發、監測、交易等活動,促進集體林地生態產品價值轉換,近期,咸陽市林業局印發了《咸陽市林業地票、林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分總則、發行條件、核準與發行、監管、附則等五章二十五條,適用于我市行政轄區內集體林地碳匯項目開發、交易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誰投資、誰建設、誰受益。明確了使用范圍,地票、林票發行原則,發行條件,兩票的核準、制發、流轉、收益分成、注銷程序以及監管機關和責任。
地票,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參與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交易,并由國有企事業單位按村集體所提供的林地折算投資份額制發的股權收益憑證。
林票,是指國有企事業單位與村集體及成員,或其他投資人,以林地經營權(林地使用權、森林或者林木所有權、森林或者林木使用權)入股或出資方式開展合作造林或撫育經營現有林項目,參與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交易,由國有企事業單位按出資入股折算投資份額制發的股權收益憑證。
《管理辦法》的印發實施,將有效的保障集體林地碳匯項目開發中所有人、承包人、經營人三方合法權益,增強社會資本對林業的投入,促進集體林中幼林撫育,加快低產低效林和成過熟林改造更新,提升森林經營管理水平,推動集體林地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開發并參與市場交易,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增強生態保護和林業發展內生動力,不斷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生態補償制度,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為全國林業碳匯試點提供咸陽模式。(咸陽市林業局)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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