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政府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旨在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通知》明確,要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相結合,每逢“元旦、春節、元宵節、勞動節、國慶節”等重大節慶、重要時間節點,組織應急管理、公安、交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動員綜治力量,發揮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力量作用,群防群治,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經營、運輸、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通知》要求,要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引導。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發布關于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聯合宣傳部門加大宣傳引導工作力度,組織鎮(街道)、村(社區)、物業人員對違規燃放人員進行勸導和安全管理。
《通知》強調,要加強應急處置。嚴格落實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加強應急準備,提前預置應急力量,做好煙花爆竹應急處置工作,切實防止出現火災、爆炸、踩踏等影響公共安全的案(事)件。公安部門要加強巡邏和治安維護,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勸導,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值班備勤,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靠前駐防,確保發生突發情況第一時間處置,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衛生健康部門要統籌醫療資源,加強醫療救治人員、物資等準備工作,做好傷員救治工作。(記者 郭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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