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滿淑涵 通訊員 田野)記者7月27日從省藥監局獲悉,由省藥監局制定的《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已于近日開始實施。
根據國務院有關要求,省藥監局對24項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在全省范圍內,直接取消“藥品委托生產審批”,對“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審批”等3項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對“藥品生產企業許可”等20項實施優化審批服務。同時,承接國家藥監局審批事項2項,即“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審批”和“放射性藥品經營企業審批”。在自貿試驗區范圍內,對6項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其中直接取消“藥品零售、批發企業籌建審批”等審批事項3項,將“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等2項審批改為備案管理,對“化妝品生產許可(延續)”實施告知承諾。
實施過程中,省藥監局立足省情實際,組織各相關單位盯緊重點環節,逐項細化具體改革舉措,研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和具體配套制度。同時,要求全省各級藥品監管和行政審批部門,必須在法定權限或受委托權限內,嚴格按照改革確定的方式和相關改革舉措實施審批和監管。
編輯: 意楊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