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西安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營造“公開透明、競爭有序、便捷高效、監督有力”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環境,持續優化營商環境,7月26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貫徹落實《規定》的通知,并明確貫徹落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清單。
據悉,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西安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定》是我市首部營商環境領域“小切口”立法,也是全國首部市級層面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立法。
通知要求,市級各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全面貫徹國家、我省、我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構建統一大市場相關要求,深化中介服務資源市場化配置,培育扶持各類中介服務機構,不得設定區域性、行業性、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鼓勵引導網上中介服務平臺交易,保障市場主體平等獲取市場資源、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提升中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執業水平,切實提升審批效能、優化營商環境。
各市級相關部門要積極推動《規定》實施,依照貫徹落實《規定》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清單,結合本行業、本領域中介服務特點,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研究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和實施細則,落實落細具體舉措,確保《規定》各項要求落實到位。9月底前,依法設立中介服務事項,編制事項清單并動態調整,明確中介服務事項名稱、對應的政務服務事項名稱、行政審批部門及層級、設定依據、收費標準、資質(資格)要求等要素,經合法性審查后向社會公布。無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取消,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
要持續開展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規范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加強中介機構行業自律。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推行中介服務執業信用承諾制度。編制和動態調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中介服務項目依法依規確定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屬市場調節價的,按照充分競爭、自主選擇原則,由中介服務雙方充分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同時,推行中介服務新模式、推廣網上中介服務平臺應用,強化中介服務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依法對中介服務機構執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和處理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記者 文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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